通知公告
时间:2018-04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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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员:
全体教职工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放假期间,请各部门做好安全、保密防范工作;外出旅行请注意安全,遇有突发情况妥善处置,并按规定及时上报。
祝大家过一个安全、愉快的清明假日!
学院党政办
2018年4月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