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时间:2017-03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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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员:
全体教职工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请各部门安排好值班,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等工作。
学院党政办
2017年3月2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