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时间:2016-03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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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员:
全体教职工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4月4日(周一)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4月5日(周二)上班。
请各部门安排好值班,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等工作。
学院党政办
2016年3月31日
